司机以高额返利为饵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50万
发布日期:2018-07-14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3年上半年,黄某因欠债产生诈骗的想法,利用自己曾担任某公司司机、其表叔为该公司副总,虚构自己与该公司有生意往来的事实,以合伙投资的名义,许诺高额返利的方式进行诈骗。为达到诈骗目的,被告人黄某找人冒充公司副总、会计,伪造该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假合同。从2014年到2017年7月份,诈骗被害人30余人,实际诈骗金额共计1400余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与某股份公司有生意往来的事实,伪造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假合同,找人冒充公司副总、会计,以合伙投资名义许以高额利润,骗取1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对于生活中合伙投资、高额返利等诱惑,市民要时刻保持警惕,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被利益冲昏头脑。若有投资想法,应当花时间多咨询专业人士、研究相关信息,积极主动核实公司、印章、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切勿轻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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