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8907390038

村民委员会成员私分集体财产,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10-18 17:29:27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根据《民法典》第265条的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村委会成员私分集体财产,损害了其他集体成员的所有权益,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返还私分集体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