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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3-01-21 06:00:03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现实生活中, 很多犯罪分子触犯了刑法,但公安机关却决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起诉呢?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检察院既然已经决定不予起诉,是结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那么案件就不会再重新来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综上所述,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顺鹏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