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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预征收协议”是什么?签订该协议有哪些风险?

发布日期:2023-02-03 14:00:03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越来越高,但同时也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具体到征地拆迁中,房屋征收拆迁的手段不断翻新,甚至突破法律、法规规定;预征收、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就是其中一种。

       ? ? 所谓“预征收”就是指预先征收,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预方案)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这个条件一般是签订预征收协议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则协议生效,可以进行征收。

       ? ? 预征收协议会写明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协议不生效;且征收人往往也会告诉被征收人:“预征收协议就是调查一下大家的意愿,只要没有达到一定比例的人签字,预征收协议签字了也没有用”。

      因此,很多被征收人就对这个协议不重视,稀里糊涂就签了字,而且大家要注意的是,在预征收协议上签字后,自己日后如果对补偿不满意想要维权,那么此时自己的权利救济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正式的征收决定还没作出,协议就签订了。

      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后,当别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时,可以进行复议诉讼还可以对征收补偿决定复议诉讼时;而预签协议一旦发生效力,补偿款项一旦到位,接下来就是限期腾房、司法强拆。

      对你而言就没有征收补偿决定,在权利救济上明显存在限制。

       ? ?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预征收协议如果其签字比例达成一定数目,其即产生法律效力,对被征收人和征收人都具有约束力。

      换句话说,被征收人只能按照这个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安置。

      但这其实对被征收人不利,也违反了规定。

      由于正式的征收决定还没作出,协议就签订了。

      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后,当别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时,可以进行复议诉讼还可以对征收补偿决定复议诉讼时;而预签协议一旦发生效力,补偿款项一旦到位,接下来就是限期腾房、司法强拆。

      对你而言就没有征收补偿决定,在权利救济上明显存在限制。

       ? ? 从法律逻辑上来说,只有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后,才能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而预征收补偿协议是在没有发布征收决定的情况下,试图以所谓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征收,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这显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这种协议一旦达到生效条件,即有效。

      若想让这种协议无效、撤销或者解除,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得不偿失。

      因此,这种预征收、预签征收补偿协议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轻易签字。

       ? ?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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