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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指定管辖的条件(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结果有哪几种)

发布日期:2023-05-16 12:38:16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侦查机关指定管辖的条件(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结果有哪几种)

一、侦查机关指定管辖的条件

一个案子一个管辖地,一个同案犯被指定管辖后,这个案子就已经整体被指定管辖了,这个案子所有的同案犯都被那一个审理。

立案调查的条件具体如下:1、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2、有明确的违法主体;3、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刑法和行政法规不同);4、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几种情况除此外不能指定管辖。

这话是错误的,, 应该是:侦查机关 进行侦查试验,必须经过 侦查机关 负责人 批准 才能进行. 一个是不用县级以上,一个是侦查机关,不是 检察机关.

在民事管辖中一般原则是按案件发生地和原告就被告等原则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法院指定管辖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如下规定:第十六条: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件,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第十七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第十八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不明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故市检察院将有关案件指定基层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结果有哪几种

侦监局?一般基层检察院都叫侦监科,省市级叫侦监处,案子到了这个环节,就是批准逮捕或者不批捕,批准逮捕后公安进一步侦查,然后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3、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检查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可以做出以下三种决定:一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案件,作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意见。侦查终结报告和移送起诉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二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作出侦查终结,移送不起诉的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

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结果有两种……1、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机关公诉、审理、判刑。2、经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撤案。

侦查终结说明在公安机关的工作已趋于结束,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执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在审理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致人轻伤案批捕后等待犯罪嫌疑人有的结果:1、正常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侦查终结有两种情况: 一是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应当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才能侦查终结; 二是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也应当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报告(结案报告),是侦查人员在侦破案件达到侦查终结的法定要求后,就案件的审理情况和请示结案处理时,所制作的一种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侦查文书。标题: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的罪名+文种名称正文: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结语:请示程式用语落款: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签名,文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