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追索赡养费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1-07 19:31:28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就可以向子女追索赡养费: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满足支付赡养费的条件,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父母追索赡养费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案例
李艾琳和丈夫刘大伟结婚六年,生育一个女儿,刘大伟性格孤僻暴躁,又爱酗酒,逢酒必醉,喝醉后就爱打骂李艾琳和女儿。
刘大伟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隔三差五的就问李艾琳要钱,如果不给,又是一顿打骂。
刘梓洋从记事起就害怕、讨厌自己的父亲,看到父亲一回家就赶紧躲起来瑟瑟发抖。李艾琳不堪忍受也不愿自己的女儿跟着受苦,和刘大伟在法院调解离婚了。刘梓洋归抚养,刘大伟每月承担6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刘大伟探望过刘梓洋几次,支付了半年抚养费,之后就没再付过抚养费。刘梓洋跟着妈妈虽然过得清贫但是很温馨。转眼十几年过去,刘梓洋大学毕业,找到一个男朋友,两人谈婚论嫁时,刘大伟突然跛着腿出现了。他找到男方家,说自己是刘梓洋的父亲,自己怎么辛苦的把女儿养大,要求男方支付60万元的彩礼。
刘梓洋的未婚夫给了刘大伟28万元彩礼。刘梓洋让刘大伟写下了字据:“今收到刘梓洋和其丈夫交来的养老钱28万元。即日起,刘大伟与刘梓洋断绝父女关系,永不往来。刘大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刘梓洋提出任何要求”。刘大伟眉开眼笑地拿了钱,签了字,捺了手印。
七年后,刘大伟的28万花完了,又来了,他以自己身体残疾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为由,向刘梓洋索要赡养费。刘梓洋觉得,刘大伟还不到60周岁,且自己已经给过刘大伟养老钱,双方也立下字据断绝父女关系,她不应再支付所谓赡养费了。那么刘梓洋应不应该支付刘大伟赡养费?
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 1067 条为【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条款从此条规定看,只有“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才可以依法要求給付赡养费,且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仅限于成年子女。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上述案例中,刘梓洋的父亲刘大伟虽然还不到 60 周岁,尚未年老,但他出现了因腿部残疾而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刘大伟可以要求赡养费。
离婚不离家期间欠下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