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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如何赔偿[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24-12-14 10:24:16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一、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和今后理赔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交通责任认定完成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按规定公告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当携带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二)伤者伤残评定。   治疗结束后,受害人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赔偿金额因残疾程度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受伤方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如果受害方不申请,则视为一般伤害。   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是:一是医院证明;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受伤人员符合两个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以伤残程度较重的等级作为最终的鉴定结论,但应单独说明各地的伤残
等级。   (3)调解或诉讼   受害方和交通事故致因方可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如何赔偿?   交通伤亡赔偿如下: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或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依照法律规定。   2.给他人造成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者死亡的,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或者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3.人身伤亡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人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   4.医疗费用: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而进行的医疗所支付的费用。应该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一般情况下,医疗费用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为依据,确实是治疗侵权人行为造成的伤害的费用。   5.一般应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居住地附近的医疗单位对受害人进行检查和治疗。已通过定点医院的,应在定点医院检查治疗。   6.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工作)而减少的合法劳动报酬收入。   7.交通费:指受害人在当地就医或经治疗医院同意转送医院治疗的往返费用。   8.人身受到伤害,受害人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上述费用,赔偿范围还应当包括受害人受伤致残后的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残疾用具费用以及其他损害赔偿费用。   9.应向受伤、致残者或死者遗属支付赔偿金。受伤、致残、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应从赔偿金中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