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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谈恋爱分手了,要分手费,合法吗(男女谈恋爱分手谁吃亏)

发布日期:2023-05-05 12:00:24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男女谈恋爱分手了,要分手费,合法吗(男女谈恋爱分手谁吃亏)

一、男女谈恋爱分手了,要分手费,合法吗

你应该是男的一方吧。请问你们交往的五年的过程中,有没有一方是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谨慎这一点。 如果仅仅是未婚男女之间谈恋爱或者同居,分收费从何而来?没有要求分手费的依据!索取分手费用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如果你愿意给,算赠予,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分手费用作为一种并不普遍的民事行为,并不被法律所禁止。

不合法,但是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或合法。

你们有钱合同么?干嘛要给分手费啊?这完全不涉及法律出问题的呀~哪有合法与否的说法啊~这是勒索~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告他~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分手费是一种新时代的产物,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1、肯定是不合法的。2、不合法不一定就是违法的,她向你要,没有采取别的威胁恐吓的手段,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3、你的权利就是拒绝对方这个债的请求权,因为对方的请求权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债的法律关系。

分手所要分手费处犯了婚姻法中的恋爱自由这一条;提出分手费的一方无非是不想让另一方离开,这就触犯了恋爱自由。

你住他们家的时候没有给过任何生活补帖吗?分手费在法律上本来就不成立,我觉得还是私底下好聚好散吧,全部一笔勾销,各走各的路。

是你们自愿的,虽然法律没有分手费这一规定,但是钱是你自愿给的,且你已经把钱给他了,所以就生效了,至于你们那反了,对你也没有损失,如果对方事后再向你主张,你就不用给了。

楼主:你要分手费干嘛?你要人家就给你吗?分手费这个东西,是在分手前就得商量好的东西,如果已经分手了的话,提也就没意思了。

二、男女谈恋爱分手谁吃亏

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 别考虑这个没用的问题 要是你在意处女膜的问题 以后洁身自好 等结婚的时候做个修复手术好了两个人曾经快乐过 还计较那么多干吗 没听说过去游乐场玩完之后出来还要退还门票的关键是自己要调整好心态 祝你快乐

按照理论上讲 男的占便宜~ 但是 话说回来了 从情感的角度讲 谁都不占便宜~ 受伤 总不是每个人都想的~ 所以 分手 不是谁占便宜不占便宜的事情 是 谁不懂得珍惜谁的问题~

爱得深的那一方或是对对方不了解的那一方。由可能因为你的不了解而错失一个很好的对象,也有可能因为不了解而断送了一生的幸福。

其实我觉得不一定是她非要要求楼主赔偿经济损失什么的,也许她也只是不舍得和楼主在一起那么多年的感情。她为楼主付出了那么多(不管是感情还是金钱),然后告诉她走人,我想谁都不会好受的,不甘心,失落,还是不愿意放弃的心情都有吧。楼主是男人,在社会上承担的东西很多,为何不大度一点或者说宽容一点给对方一次机会呢?本来相爱就不容易。

你说的负责是什么意思呀?承担法律责任? 人家是自杀的 你不会有法律责任的但是 你自己肯定心理会有阴影,会不舒服,而且人家女孩的家里人也不会让你轻松的……

两个人在一起就不要相互计较,相互计较的爱情就不是真心付出的爱情,那么就不要在一起了,这样就没有说谁吃不吃亏了!

看情况吖; 要是她真心喜欢对方,那分了对她伤害就很大的; 要是不喜欢,那分了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解脱; ……

没有亏不亏的吧~ 两个人既然在一起,只有说谁爱谁更多一点,谁付出的多一点,谁更包容谁...等等的吧~

这么说是不对的,如果彼此喜欢,两个人都不主动的话,那么就会错过。。。主动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是没有错的。。既然最后爱情不成功,那么也没关系,因为自己曾经真的爱过,不会给自己留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