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8907390038

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发布日期:2022-10-29 14:22:31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育有一女,小儿子的媳妇刚怀孕。张大爷一直盼望着有个孙子,于是在病重期间立了份遗嘱,内容为:我的全部遗产在我去世之后,全部由小儿媳妇肚里的孩子继承。未等到婴儿出生,张大爷就去世了。大儿子与小儿子两家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大儿子诉至法院。大儿子认为,父亲所立遗嘱中的继承人不存在,属于无效遗嘱。而小儿子则认为,遗嘱有效。最后法院认为,孩子尚未出生,现阶段无法判断该遗嘱能否执行,因此驳回大儿子的起诉,待孩子出生之后可再行起诉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延伸解读

《民法总则》于201710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法律并未规定胎儿享有权利能力,因此继承法上的处理原则是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总则》规定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在继承问题上,将胎儿视为享有继承权,只不过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0211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依然保留了这一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

《民法典》第 16 条从法律上明确胎儿在特定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继承权等权利。但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则溯及怀胎期间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胎儿享有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除本条明确规定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还可能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其他基于身份的请求权。